适用范围
适用于食品生产许可申请的受理、审查与决定,是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的直接依据。
正文
《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(2022版)》是食品生产许可申请审查的通用性规定,与各食品类别审查细则配套使用。
一、法规定位
审查通则规定了许可审查的程序、内容和判定标准,市场监管部门据此对申请企业进行材料审查与现场核查,是食品生产企业取得生产许可证的核心环节。
二、适用范围
适用于食品(含食品添加剂)生产许可申请的审查工作,包括首次申请、变更、延续等情形。具体到某类食品,还需结合该类别的《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》执行。
三、核心要点
1. 审查分为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两个阶段,必要时开展试制食品检验;
2. 现场核查重点检查生产场所、设备设施、设备布局与工艺流程、人员管理、管理制度及其执行情况等;
3. 建立"一票否决"式核查判定:关键核查项目不符合要求的,直接判定核查不合格;
4. 核查组按规定的核查评分与判定标准出具核查结论,不合格的可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;
5. 简化程序:对低风险类别可实行告知承诺制等便利化措施(按各地规定)。
四、给企业的建议
1. 新建工厂应提前对照"通则+细则"做自评,重点检查人流物流是否交叉、设备布局是否符合工艺流程;
2. 制度文件要"写得下、做得到、有记录",核查时现场演示远比补材料重要;
3. 委托专业机构做预核查(预演)可大幅提高一次性通过率。
(本页为要点解读,具体条文请以官方公布文本为准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