适用范围
对《食品安全法》的具体实施作出细化规定,适用于食品生产经营及相关监督管理的各个环节。
正文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》是对《食品安全法》的细化与补充,针对食品生产经营中的具体操作和管理要求作出了更明确的规定。
一、法规定位
实施条例进一步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,强化地方政府的属地管理责任,并对食品检验、处罚到人等制度作出细化,是食品安全监管执法的重要依据。
二、核心要点
1. 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: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的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;
2. 细化禁止行为:对利用会议、讲座、健康咨询等方式进行虚假宣传销售食品等行为予以明确禁止;
3. 完善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:强调按标准使用,不得超范围、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;
4. 食品贮存运输应当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、湿度等特殊要求;
5. 明确处罚到人制度:对故意实施违法行为的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、主要负责人、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等实行个人处罚。
三、给企业的建议
1. 企业负责人应亲自把关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,不要只做"挂名负责人";
2. 使用食品添加剂前先核对 GB 2760 使用范围与限量,留存使用记录;
3. 涉及冷链食品的,应配备温控设施并做好温度记录。
(本页为要点解读,具体条文请以官方公布文本为准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