适用范围
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产品生产、销售活动,适用本法(建设工程、军工产品等另有规定的除外)。
正文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》是我国产品质量监管的基础性法律,规定了生产者、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,以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法律责任制度。
一、法规定位
产品质量法确立了"质量第一"的原则,要求生产者、销售者对产品质量负责,是产品质量抽查、投诉举报处理、缺陷责任追究的直接法律依据。
二、核心要点
1. 产品质量要求:产品应当不存在危及人身、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,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、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;
2. 生产者义务:产品应当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、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、生产厂厂名和厂址,根据产品特点标注规格、等级、所含主要成分及含量等;
3. 销售者义务:销售者应当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,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;
4. 监督抽查:国家对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、财产安全的产品实行以抽查为主要方式的监督检查制度;
5. 缺陷产品责任: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、他人财产损害的,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或销售者要求赔偿。
三、给企业的建议
1. 产品标识(合格证、厂名厂址、执行标准)是抽查的重点,务必规范;
2. 建立进货验收与出厂检验记录,做到来源可溯、去向可查;
3. 涉及标准更新的,及时更新产品执行标准并在包装上同步变更。
(本页为要点解读,具体条文请以官方公布文本为准。)